编辑:徐雯 审稿:周劲风 监制:彭熙宏
市公务员局公告!
1月19日
池州市公务员局发布公告
全市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
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6名
《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池州市2023年度从优秀村(社区)
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
一、录用计划和职位
全市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6名。以县(区)为单位分设招考职位(见附件1)。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我市贵池区、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行政区域内任职3年(截至2023年7月)以上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在脱贫村从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扶贫工作)满5年的优秀村干部;任村“两委”班子成员满5年且考核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上述对象不包括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以及有关单位选派的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二)报考条件
1.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公道正派,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以后出生)。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本县(区)行政区域内的招考职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5.本人受处分不宜报考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1月30日至2月5日每天的9:00至16:0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报名须知。
报名程序: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到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安徽省2023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向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提出个人申请,由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填写推荐意见并经县(区)委组织部审核后汇总,统一报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由县(区)委组织部通知本人在规定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免缴笔试费用。
四、笔试
试题由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命制,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时间:2023年2月25日上午9:00—11:00。笔试范围参照《安徽省2023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
附件:1.池州市2023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计划
2.安徽省2023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表
池州市公务员局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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